副校长批评学生,就打学生耳光,如何妥善处理处罚?

副校长批评学生,就打学生耳光,如何妥善处理处罚?

陕西省志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近日通报,志丹中学副校长杨祥龙在制止学生追逐打闹教育过程中,掌掴、脚踢学生白,已被停职。

制止学生追着打闹,批评教育,是老师的义务和权利。但是,掌掴、踢打等行为明显违背师德。每次老师体罚或变相体罚的事件被媒体曝光后,都会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。这足以证明,整个社会已经不再容忍这种行为,这种态度已经逐渐转化为共识。显然,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体罚会对孩子们幼小的心灵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。比如2018年,河南栾川男子常某耀初中时被老师体罚殴打。20年后,他堵了路,打了老师一耳光。老师一时的“情绪失控”,很可能成为孩子一生难以愈合的伤口。所以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并不可取,也不符合日益文明的社会文化。

据被打的学生家长称,“到目前为止,杨还没有联系我们,更谈不上给孩子道歉,学校也没有给孩子垫付医药费。”亡羊补牢,为时未晚。既然已经犯了错误,我们就应该勇敢面对。作为老师,不妨对同学说一声“对不起”,不要让一个伤害成为师生双方都无法解决的心结。

当然,这件事留下的另一个反思是:对于打架的学生,我们该怎么处理?正如很多新闻评论区的网友所说,随着生活条件的优越,一些任性的学生变得越来越调皮。有网友认为,对待这类孩子,单纯的摆事实、讲道理可能很难起到作用,必要的管教可以让他们“长记性”。这反映了教师在工作中的困惑:视而不见,放任自流,就会不履行教育责任;严格的纪律和粗暴的训斥可能会造成不可预料的后果。归根结底还是要平衡教育行为的“度”。

2021年正式实施的《中小学纪律处分规则(试行)》明确,中小学教师可以行使各种教育惩戒措施。然而,虽然有规则支持教师,但在教学实践中,教师“不好管”“管理不善”的问题,未必能在短时间内完全消除。关键是处罚的“红线”必须合理界定。问题是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能局限在规定的条条框框里,更不能预测。如何让老师、学生、家长没有后顾之忧就显得尤为重要。

因此,应建立教育惩戒权的监督和救济机制,如在学校建立方便、简单的学生投诉渠道,有利于学生维权;同时,对于因依规行使惩戒权而受到处分的教师,也应建立相应的权利救济机制。换句话说,要用灵活的制度来保障各方权益,对惩戒权要采取“务实、完善”的态度。

以此次事件为例。老师为什么会有掌掴踢打等过激行为,学生追打到什么程度,都应该有详细科学的解释,让有关各方都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认识。这样,如果你有疑问,可以提出问题,相关的处理也能让大家信服。无论如何,都不应该有针对学生的暴力行为,老师应该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。当然,还要进一步建设和完善相关制度,保证师生在教育过程中不会受到误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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